律师解析: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,其中若属配偶双方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之后遗失的结婚证件,那么该项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诉求便被认可和受理。 然而,若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夫妇,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构成法定婚姻关系,因此无法通过提请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结婚证书作为确立双方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凭证,无论是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离婚证书或者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,都必须首先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已婚夫妇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。唯有在此事实基础上,方有可能实现婚姻的解除。 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 |